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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4-01-26 18:04   

  首页-优游注册「首页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百事亚洲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康师傅饮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羽楠、翟鹏贵、彭群国、郑荣波、戴裕益、程缅、卢华、刘元、刘兴玲、康晓斌。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饮料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以植物或植物提取物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液体饮料。

  以可可豆、可可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饮料。

  以谷物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饮料。

  以国家允许使用的植物(包括可食的根、茎、叶、花、果、种子)或其提取物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饮料,如凉茶、花卉饮料等。

  注:国家允许使用的植物见有关部门发布,包括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等。

  以食用菌和(或)食用菌子实体的浸取液或浸取液制品为原料,或以食用菌的发酵液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饮料。

  以藻类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饮料,如螺旋藻饮料。

  注2:固形物指来源于植物原料和(或)其提取物的固形物,如来源于可可或其提取物的固形物、来源国家允许使用的植物或其提取物的固形物,不包括来源于糊精、食糖、果葡糖浆等辅料的固形物。

  a以原料配比或计算值为准,饮料中来源于植物固形物的计算公式:(c×m)/V,其中c为所使用植物提取物固形物的含量(g/kg),m为使用的植物制品质量(kg),V为饮料体积(L),通过产品进货台账、配料方案以及日常在线投料进行生产管理。

  取约50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无色透明的容器中,置于明亮处,观察其组织状态及色泽,并在室温下,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7.1.2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2个最小独立包装(总体积不少于2L),分别用于感官要求、理化要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验以及留样。

  7.2.1每批产品出厂时由企业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符合标准要求方可出厂。

  7.2.2出厂检验项目:除对感官要求、理化要求进行检验外,还应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进行检验。

  注:微生物按照商业无菌要求进行质量管理的产品,也可选择进行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的出厂检验。

  7.3.2一般情况下,每半年需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7.4.1检验结果全部合格时,判定整批产品合格。若有3项以上(含3项)不符合本标准,直接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4.2检验结果中有不超过2项(含2项)不符合本标准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复检结果仍有1项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产品包装应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外包装箱内不应使用过度的隔板。

  8.3.1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重压;需冷链运输贮藏的产品,应符合产品标示的贮运条件。

  8.3.2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装、运输或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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