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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12-23 14:31   

  首页%星宇娱乐注册%首页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小利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18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8日下午15:00 至2019年1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7号西安旅游大厦6层)。

  (1)截止2019年1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详见2018年1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7号西安旅游大厦6层)

  传线、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对于个人股东,受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对于法人股东,由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21”,投票简称:“饮食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 2018-037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11,000万元,用于购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饭庄东大街总店楼体重建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29号文核准,公司2013年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6,05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额为24,747.50万元,扣除律师费、申报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4,317.70万元。

  2013年6月25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13)0059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占总募集资金额的100%。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电子城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电子城支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11,000万元,用于购置募投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

  2018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募投项目是西安饭庄东大街总店楼体重建项目,原计划总投资30,2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0,200万元。由于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为24,317.70万元,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4,317.70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为1066.21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7,412.45万元。

  该募投资项目因东南角47户居民楼征迁拆除工作以及项目规划审批、土地收储和受让工作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进展缓慢,使该项目整体进度受到很大的影响。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环评、能评、风评已办理完毕,立项已经碑林区发改委批准;东临47户居民楼和西安饭庄旧楼已全部拆除,建筑垃圾已清运完毕;西邻接建协议已签订完成; 地勘、文勘已全部完成,且均已取得勘察报告;护坡桩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并已通过论证;项目外立面规划、功能分布和建审总平已基本确定,正在规划报批。

  目前各项工作均积极向前推进,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土地受让合同,下一步公司将加快土地证的办理,以及建设用地许可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积极开展规划报批和施工图的设计,加快施工总包单位的招标,确保尽快开工建设。

  为较大程度增加募投项目的建筑面积,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分别使用自有资金1,327.68万元购置了西安饭庄东大街总店租赁的1,041.48㎡的国有公房、使用自有资金3,758万元征收西安饭庄东大街总店东南角47户居民楼。

  该募投项目原计划租赁原西安饭庄东大街总店占用的土地,面积4,672.35㎡(折合7.009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租赁的商业用地。由于各项因素导致募投项目建设拖延时间较长,土地使用权问题已严重制约了募投项目的推进,为加快募投项目的进程,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拟使用约22,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通过招拍挂方式竞买该宗土地。

  目前通过招拍挂,公司以21,230万元的价格己取得该宗土地征用权,且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征地款10,000万元。由于购置该宗土地资金缺口较大,且公司流动资金本身压力较大,资金成本较高,为了尽快推进该募投项目,同时为该项目推进过程中降低成本,公司拟将募投资金中的11,000万元变更用途,用于购置该宗土地。后续募投项目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综合考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目前公司资金缺口等因素做出的调整,公司本次拟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进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西安饮食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但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西安饮食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西安饮食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无异议。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 2018-036

  1、本公司(甲方)拟与陕西米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禾公司”、乙方)就甲方所属分(子)公司向乙方集中采购餐饮原辅材料相关事宜签署《餐饮原辅材料采购合同》。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米禾公司。米禾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集食材批发、加工、分拣、冷链仓储、分装、配送、物流服务、电商交易平台、连锁超市、食材供应链产业配套于一体的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拟集中采购的原辅材料,共分十三大类,包括:粮食类、食用油类、肉类、家禽类、下水类、海河鲜类、蛋类、罐头类、调味品类、海味、干其它、鲜其它、蔬果类。

  预计2019年度,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拟集中采购原辅材料金额约12,000万元。最终以当年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4、本次交易事项经2018年12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保健食品的销售;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供应链管理;商业运输管理;农副产品、水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停车场管理;日用百货、酒店用品、酒店设备、厨房用品、文化办公用品、食品、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郭庆民出资1,600万元,持有米禾公司41.88%的股权;俱钢峰出资390万元,持有米禾公司10.21%的股权;张联波出资270万元,持有米禾公司7.07%的股权;其他21名自然人出资1,560万元,持有米禾公司40.84%的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拟集中采购的原辅材料,共分十三大类,包括:粮食类、食用油类、肉类、家禽类、下水类、海河鲜类、蛋类、罐头类、调味品类、海味、干其它、鲜其它、蔬果类。

  公司所属分(子)公司需要集中采购的原辅材料共分十三大类,包括:粮食类,食用油类,肉类,家禽类,下水类,海河鲜类,蛋类,罐头类,调味品类,海味,干其它,鲜其它,蔬果类。预计2019年度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采购原辅材料金额约12,000万元。最终以当年实际采购金额为准。具体占比情况如下:

  1.甲方下属单位通过本单位微信帐号向乙方提交订单进行采购,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餐饮原辅材料。

  2.甲方享受乙方重点客户(VIP)采购价格和物流配送服务,并为甲方提供2名工作人员独立办公室,配置办公桌椅及电脑等办公设备。

  (1)蔬菜类: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级批发市场批发裸价+4%运卸费+15%的损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级批发市场批发裸价+4%税率+4%运卸费+15%的损耗;

  B:禽类、河鲜、海鲜、干调料等:一级批发市场批发裸价+5%税率 +4%运卸费;

  (3)预包装商品类(调味品、冷冻品等):一级批发市场批发裸价+9%税率+4%运卸费;

  3.甲乙双方对商品裸价有异议或市场价格发生波动时,对价格有异议的一方向对方送达书面调价申请,甲乙双方到一级批发市场进行价格调研,以双方共同调研为基准,确定配送商品裸价。

  4.乙方配送主要大宗商品连续出现大的价格波动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1.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配送商品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2.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核对无误后进行收货。收货中甲方有权拒收超过保质期、生鲜货物外观检查不合格的商品。

  3.甲方收到货物后,如货物无质量问题,乙方不予退货。对乙方配送商品数量超出订货数量部分,甲方有权拒收。

  4.甲乙双方货物验收合格后,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5.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按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交由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1.乙方凭每月当期双方签字的验收登记表,经甲方确认后,开据合法有效发票及发票清单,10日内送甲方业务部门申请结算;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货款0.2%的滞纳金。

  2.甲方不得拖延付款,在收到乙方商品供货发票于一个结账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逾期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0.2%的滞纳金。

  3.对双方配送商品有价格争议超出结算期,经双方在批发市场调研确认后10日内结算完毕,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0.2%的滞纳金。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单位名称开具相关发票,接收发票的单位按发票金额付款的,视为甲方按约定付款。

  1.本合同期限为贰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甲方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后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合同在双方盖章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合同的,提出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署书面终止合同。

  为了规范公司所属分(子)公司餐饮原辅材料采购渠道,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同时发挥集中采购价格优势,降低原辅材料采购成本,公司拟向米禾公司集中采购餐饮原辅材料。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所属分(子)公司餐饮原辅材料的采购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可降低原辅材料的采购成本。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昌民先生主持。

  为了规范公司所属分(子)公司餐饮原辅材料采购渠道,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同时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价格优势,以降低原辅材料采购成本,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拟集中采购餐饮原辅材料。现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公司拟与陕西米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禾公司”)就公司所属分(子)公司向米禾公司集中采购餐饮原辅材料相关事宜签署《餐饮原辅材料采购合同》。

  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拟集中采购的原辅材料共分十三大类,包括:粮食类、食用油类、肉类、家禽类、下水类、海河鲜类、蛋类、罐头类、调味品类、海味、干其它、鲜其它、蔬果类。预计2019年度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拟集中采购原辅材料金额约12,000万元。最终以当年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米禾公司。米禾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集食材批发、加工、分拣、冷链仓储、分装、配送、物流服务、电商交易平台、连锁超市、食材供应链产业配套于一体的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拟签署〈餐饮原辅材料采购合同〉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11,000万元,用于购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饭庄东大街总店楼体重建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

  上述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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