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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11-01 02:05   

  主页:「星悦注册」:主页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中国食品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发布 推荐标注8类致敏物质

  核心提示:近日,卫生部发布最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以下简称通则),并于2012年4月20日开始实行。其中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性标示要求。

  食品伙伴网讯近日,卫生部发布最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以下简称通则),并于2012年4月20日开始实行。其中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性标示要求。

  新《通则》要求,以下食品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1.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

  过敏性疾病影响全世界近四分之一的人口,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21世纪重点防治的三大疾病之一。其中对食物的不良反应备受人们关注,食品过敏原(Food Allergen)问题属于食品安全性的范畴,大约30%的成年人在一生中至少有1次以上对食物不良反应的经历,20%~65%的过敏性肠道综合征和消化不良患者的病因与食物过敏有关。

  在食品标签中推荐标注致敏物质,这一规定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保持一致,也将进一步增强我国食品工业产品信息透明化。

  另外,新版通则还在适用范围、关键名词定义(如: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保存期等)有一定改进和完善,另外还增加产品规格的定义和标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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